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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科院座谈学习贯彻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

1998-10-22 来源:光明日报 李亚彬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0月21日电今天,中国社会科学院举行座谈会,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专家学者一致认为,这次会议通过的《决定》,充分肯定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巨大成就,科学总结了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基本经验,明确提出了农业和农村工作跨世纪的发展目标和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是指导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纲领性文件。

与会者认为,党中央在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时刻作出这个《决定》,不仅对于我国新时期农业和农村工作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而且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第一,《决定》有利于纠正对农村工作的一些错误认识,如把规模经营、农业现代化与家庭承包经营对立起来的观点;第二,《决定》重申了改革开放以来党在农村实行的一贯正确的方针政策,给农民吃了“定心丸”,这有利于农业生产的持续稳定增长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第三,《决定》第一次明确提出党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总的目标是建立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和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为支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

与会者指出,乡镇企业的发展必须与城镇、城市建设有机结合。改革开放以来,乡镇企业发展迅速,但由于布局上过于分散,对城市化的积极作用很有限。所以,从政策上为乡镇企业创造获取外部规模经济的环境,以诱导其集中,对于搞好环境治理和环境保护,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都具有重要意义。

与会者认为,在当前农村工作中,如何增加农民收入和减轻农民负担是两个急需解决的问题,它不仅关系到全国小康目标能否顺利实现,也关系到农村社会的稳定。调整财政政策、完善财政体制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目前,农民生产性纯收入中仍有60%左右来自第一产业,但是,提高农业性收入已经不可能更多地依赖价格的提高,而应主要依赖农产品质量提高前提下的实物量的增长。实物量的增长要依赖科技进步和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而这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国家财政投入和财政政策。另一方面,农业科技推广与应用要求农民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但目前农村教育的财政投入相对不足,这也不利于农业科技的提高。

与会专家表示,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落实到科研工作中去,发挥中国社科院社会科学研究的整体优势,多角度、全方位地对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进行理论研究,为党和国家的决策提供理论支持。

参加今天座谈会的专家学者有:中国社科院副院长李慎明,农村发展所研究员韩俊、李周,社会学所研究员张厚义,世经政所研究员徐更生、刘振邦,人口所研究员蔡(日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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